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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国第一任君主郑桓公生平 郑氏始祖

百家姓 阅读(1.11W)
  郑姓为中文姓氏之一,它的历史已有三千多年。在《百家姓》中排第7位。中国的姓氏,不少来自最初封国的国名,郑姓也是如此。今天为您讲述郑氏始祖,郑国第一任君主郑桓公生平故事。
郑氏始祖,郑国第一任君主郑桓公生平

  郑桓公是春秋时期郑国的开创之君。关于他的生平事迹,史书记载多不相同。《史记·郑世家》说:郑桓公友者,周厉王少子而宣王庶弟也。宣王立二十二年,友初封于郑。封三十三年,百姓皆便爱之,幽王以为司徒。……为司徒一年,幽王以褒姒故,王室治多邪,诸侯或叛之。于是桓公问太史伯曰:“王室多故,予安逃死乎?”太史伯对曰:“独洛之东土,河济之南可居”。……桓公曰:“善”。于是卒言王,东徙其民洛东,而虢、郐果献十邑,竟国之。二岁,犬戎杀幽王于骊山下,并杀桓公。

  其后,班固作《汉志》,在京兆郑县(今陕西华县)下自作注说“周宣王弟郑桓公邑”;又在“郑国”下修补《史记》文,谓“幽王败,桓公死,其子武公与平王东迁,卒定虢、会之地”;并于河南郡新郑县下自作注说:“《诗》郑国,郑桓公之子武公所国”。

  自司马迁作《史记》,班固作《汉志》修补司马迁说(下简称“马班”),服虔,郑玄,应劭,杜预之流皆从之。到了西晋,臣瓒始提出不同看法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注引臣瓒曰:周自穆王以下都于西郑,不得以封桓公也。初,桓公为周司徒,王室将乱,故谋于史伯而寄帑与贿于虢、会之间。幽王既败,二年而灭会,四年而灭虢,居于郑父之丘,是以为郑桓公,无封京兆之文也。据此,灭郐、虢而创建郑国的是郑桓公而非其子武公:郑桓公,盖因春秋初建都于郑父之丘而号焉。其说可谓新矣。然由于是“单说”,“违正经而从逸录”(《水经·渭水注)》,故郦道元以下学者多不从。

  清代,大兴考据之风。赵绍祖《竹书纪年校补》首先对《史通·杂说上》引《竹书纪年》所记“郑桓公厉王之子”提出疑议。他说:“按《史通》所引本皆与经典乖剌者。若桓公为厉王之子,则正与《史记》合,刘知几不应云乖剌也,疑《史通》有误字耳”。浦起龙《史通通释》卷一六,雷学琪《考订竹书纪年》卷五均以为“《史通》误‘宣’为‘厉’”。今人方诗铭,王修龄着《古本竹书纪年辑证》据之修订《史通》所引《竹书纪年》文为:郑桓公(厉)〔宣〕王之子。并据戴震《校本》及杨守敬《水经注疏》卷二二改《水经·洧水注》所引《竹书纪年》文为:晋文侯二年,周宣(原文作“同惠”)王子多父伐郐,克之,乃居郑父之丘,名之曰郑,是曰桓公。又依臣瓒说及《史记·十二诸侯年表》,指出“晋文侯二年”当为“晋文侯十二年”,脱一“十”字。显然,如果赵、浦、雷、王、戴、杨、方氏诸公关于《竹书纪年》的考订是正确的话,就与臣瓒说前后呼应(王国维《古本竹书纪年辑证》谓臣瓒语“盖亦本《竹书》”)而与马班之说相违,在关于郑桓公生平事迹上形成截然对立的两种观点。

  一
  马班的追随者为了让人相信其始祖关于“郑桓公周宣王庶弟”的说法是正确的,乃谓太史公说出自《国语》、《左传》和《世本》等先秦文献。近现代学者更多地则是调和《史记》与《竹书》说, 或谓“友”就是“多父”,或谓“友”是名,“多父”是字。

  事实果真如此吗?让我们先看一看《国语》、《左传》是怎样说的。韦昭注:“郑桓公友,宣王之母弟。出者,郑国之封出自宣王之世也”。然《说文》云:“出,进也,象草木益上出达也”;又释“生”云:“进也,象草木生出土上”,是古“出”字含有“生”义。如左僖二十五年《传》:“晋公子,姬出也”,杜注:“大戎狐姬之子,故曰姬出也”,是谓晋公子重耳为狐姬所生。《晋语四》:“狐氏出自唐叔”,韦注:“狐氏,重耳外家,与晋俱为唐叔之后”,是韦昭认为狐氏为唐叔所生。《晋语》还载曹大夫负羁对曹伯说:“先君叔振,出自文王;晋祖唐叔,出自武王”。韦昭分别为之注云“文王子”,“武王子”,是韦昭又认为曹为文王所生,晋为武王所生。韦昭于以上两条均释“出”为“生”,何独于“郑出自宣王”一条却别出心裁呢?且统观史书,所谓某国某氏出自某姓某人者,无不是说为某姓某人之后,即为某姓某人所生,哪里见过因为某王所封即谓某国某氏出自某王的。 如上晋、曹二国皆为成王所封,史书哪见晋、曹二国“出自成王”的记载呢?因此《国语》言“郑出自宣王”当从众释,即谓郑国为宣王之后,郑(先君桓公)乃为宣王所生。

  郑桓公为周宣王之子,《春秋左氏传》记述得更清楚。僖二十四年:郑有厉、宣之亲。如果此两条尚不足证,则宣十二年所载楚军围郑,郑襄公迎降楚君所说的话就更能说明问题了。他对楚子说:(君)若惠顾前好,傲福于厉、宣、桓、武。这里,郑伯所述郑国先祖世系犹太子晋称周之先世为“文武成康”(《周语下》),中山王某称其先世为“文武桓成”(《中山王方壶》)一样均为父子相承的世系,清楚地证明郑桓公乃为周厉王之孙(故“郑祖厉王”),宣王之子(故“郑有厉宣之亲”)。反之, 假若如杜注孔疏所言,郑桓公仍为宣王同母弟,那么根据《礼记·丧服小记》“别子为祖,继别为宗”的原则,宣王封弟友于郑,友当为“别子”,在宣王室“太宗”之外另成一宗,则郑襄公述其先祖世系当不得言“宣”。

  综上可见,关于郑桓公所出,《国语》、《左传》与前考《古本竹书纪年》是一致的,皆以桓公为宣王之子,亦即《竹书》“周宣王子多父”。——“周宣王子多父”者,宣王之子,幽王之庶弟也,与宣王庶弟友不是一人。

  二
  《世本》为战国末赵人所作,比较可信。这本来在始封地上也证明春秋郑国之先“桓公”与《史记》“初封于郑”的宣王庶弟友不是一人。但是,自汉郑玄提出“宣王封母弟友于宗周畿内咸林之地,是为郑桓公,今京兆郑县是其都”(《诗、郑谱》)之说,唐孔颖达〔正义〕谓“《世本》云郑桓公封棫林即汉之京兆郑县也”(《左传》昭十六年〔疏〕), 清顾祖禹着《读史方舆纪要》谓“《世本》郑桓公居棫林,一曰咸林”(泾阳县下)。这样说来,《史记》“宣王二十二年友初封于郑”也就是《世本》的“桓公居棫林”, 郑桓公也就是宣王庶弟友,马班之说盖出自《世本》。然考之古文献和西周金文,孔顾二氏之说是难以成立的。

  “棫林”,文献金文所见共有三处, 除左襄十六年《传》晋率诸侯之师伐许所“次”之“棫林”接近许都叶城(今河南叶县南),离西周王畿太远,不可能为桓公始封地处,其它两处都在王畿之内:一即西周散氏盘所记周室划分矢, 散二国疆界契约中的“降棫”之“棫”。“棫”本为树名,这里作为地名,应指“棫树林子”,即“棫林”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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